環保督察對環境監管帶來重大影響的同時,也遭受“一刀切”非議。“所謂‘一刀切’,從來就不是環保部的要求。”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日前表示,對違法企業要“零容忍”嚴格執法,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據別濤介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正在持續開展,根據環保部調度,督察組在京津冀地區發現的問題企業至少有17萬余家,“這個數字是非常驚人的。”
但是,網絡上也出現了一些針對環保督查的負面輿論:“環保重壓之下,風暴所到之處,包括化工行業企業在內,企業大面積斷水斷電停產,工人停工失業,家庭生計堪憂!有點哀鴻遍野的味道。”一篇題為“大面積停產、失業、民怨沸騰!國社發文質疑‘環保風暴’一刀切”的博文說,很多中小化工企業主全部身家都壓在工廠里,而無數工人正背負著房貸、車貸、養家、養老的巨大壓力,政府采取一刀切式整治令不少無污染企業也被強制關停。
“我們從來沒有要求環保部門‘一刀切’,相反,據我所知,部領導有兩個態度是明確的:一是反對部分地方在平時疏于監管,使違法企業長期存在,污染環境這種現象環保部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表現為不作為;二是反對部分地方平時不作為,到了環保督察檢查巡查時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片面處理發展與環保的關系,這是嚴重的不負責任,也是濫作為。”別濤解釋稱,環保部反對平時不作為,也反對檢查時的濫作為。
“企業發生的問題,從法律角度分析,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環保設施未驗收或沒有正常運行,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也可能是沒有排污許可證,還有的是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極,拒不整改。”別濤表示,違法的表現如此種種不一而足,“對這些行為,我們是不應該容忍的。對違法企業,我們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處罰規定。”
別濤表示,一些違法行為無視法紀,只管自己盈利,損害了公共環境,也破壞市場公平競爭。“我們現在主要是抓大企業,但是對一些散亂污企業,它的環保成本基本等于零。這就導致同樣一個產品,違法企業的實際成本很低,與守法企業的市場競爭是不公平的。因此,通過嚴格執法,使企業去掉僥幸心理,同時還守法企業一個公道,讓守法企業不吃虧,讓違法企業不占不應占的便宜。這是法律規定的基本理念。”
別濤介紹,從法律上看,環境監管執法應該有3個原則:一是對違法企業應堅持零容忍,嚴格執法,公平執法;二是對環保守法企業,應該公正對待,依法保護合法經營權;三是對違法企業,從依法行政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分類管理,合理引導,依法合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