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大氣十條”收官之年, “何時能實現空氣質量達標,讓藍天能保持下去”已成為社會各界的關注重點,而這需要建立一個長效的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機制。
清潔空氣聯盟日前發布《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制手冊》,擬為中國各城市提供第三方參考文件,助力各地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制和空氣質量達標管理長效機制建立。
2016年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中明確要求,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城市的人民政府應及時編制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然而,達標規劃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涉及多部門合作,現已開展的達標規劃大都是科研課題模式,將其作為一項環保管理工作系統開展,目前尚無相關工具指南。
作為首個由第三方發布、支持各城市編制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的工具,《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制手冊》填補了此空白。手冊根據國家對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要求,不僅包括了達標規劃編制的具體方法步驟,還包括了一系列相關工具的介紹及使用,如匯集國內外清潔空氣治理百余項措施的清潔空氣措施庫等。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環境首席科學家柴發合表示,該手冊的突破在于,不僅將規劃編制本身的技術問題納入其中,而且把政府在編制規劃中的作用、各部門所扮演的角色講得很清晰。
手冊指出,城市編制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的首要工作,是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明確相關部門權力職責范圍。領導小組由書記或市長牽頭,需要環保局、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委、農業委、交通局、交管局、工商局、質監局等多部門共同參與。
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主任解洪興認為,空氣質量達標規劃標志著中國大氣環境的治理架構將發生巨大變化。在推動達標規劃同時,地方政府被賦予更多權利和責任去落實空氣質量改善工作,跟之前的“中央政府提規劃、地方政府落實”有了明顯差異。
一方面,空氣質量管理是非常復雜的工作,涉及交通、能源、產業等多方面,需將各部門力量協調起來。另一方面,之前的環保模式大多在產業規劃、交通規劃、能源規劃完成后、即污染已發生后再進行補救,因而能發揮的空間非常有限;但如以達標規劃作為模板,將空氣質量達標作為限制目標,就能對產業規劃、能源規劃等提出前置性需求,環保工作由被動化為主動。
事實上,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管理在歐美已成功實施多年。在經過洛杉磯煙霧事件、倫敦煙霧事件,美國和英國分別從1970年《清潔空氣法》和1995年英國《環境法》開始,建立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機制,實現了空氣質量改善與經濟發展的“雙贏”。
與單純的末端污染治理不同,空氣質量達標規劃是通過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全面統籌提高效率等根本措施來實現空氣質量達標。“這會使城市更加認識到源頭治理、結構調整的重要性,也能帶來更好的溫室氣體協同減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