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公布了對原產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
商務部認定,原產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收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該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
實施期限自2015年12月1日起5年。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璐彩特國際(新加坡)有限公司6.7%,其他新加坡公司14.5%;泰國MMA單體制造銷售公司15.2%,PTT旭化成11.1%,其他泰國公司18.4%;三菱麗陽株式會14.6%,旭化成12.3%,住友化學13.4%,可樂麗、三菱瓦斯化學、三井化學等日本公司34.6%。
損害調查期內,原產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進口數量大幅增加。由于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同類產品價格削減,導致國內同類產品價格未能出現上漲,國內產業呈現虧損狀態。
甲基丙烯酸甲酯是一種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合成有機玻璃(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MMA)。也可用于合成其他樹脂、塑料、涂料、粘合劑、改性劑、乳膠增塑劑、紡織上漿劑、防水劑、潤滑劑、木材和軟木的浸潤劑、電機線圈的浸透劑、離子交換樹脂、皮革處理劑、紙張上光劑、印染助劑、人造大理石和絕緣灌注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