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消息稱,目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已取得積極進展,下一步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3部門聯合起草的工作指導意見已上報國務院辦公廳。
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即企業新增加的排污權需要向政府或其他企業購買,老企業采取減排等措施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以出售。財政部表示,該項制度是發揮市場機制在污染物減排中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污染物總量控制,也有利于企業減排經濟價值市場化。
自2007年起,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批復了天津、江蘇、浙江、陜西等11個省(市)作為國家級試點單位,積極探索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累計安排5.22億元,支持試點省(市)加強污染物排放監測監管以及交易平臺建設。一些省份也自行選擇部分市(縣)開展了試點。
據介紹,從試點情況看,已取得不錯的效果。據初步統計,試點?。ㄊ校├塾嬇馁u排污權收入約20億元,全部用于污染物治理投入等。
財政部表示,力爭2年至3年在全國主要?。ㄊ校╅_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對具備條件的省(市)均支持其開展試點,將更多的排污單位納入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減排中的作用;積極推動跨區域排污權交易,主要是在同一大氣污染防控區內推動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在同一流域內推動水污染排污權交易。